上海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家庭,在子女入学时需要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。如果你年满18周岁且为本市户籍,本人可办理居住登记,主要适用于两种情形:居住在本人名下产权房,并能提供有效产权证明;或居住在租赁住房等其他合法住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遵循“相对就近、免试入学”原则。拆迁家庭子女入学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:一是按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安排,二是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,具体需结合各区当年公布的入学细则。部分区域执行的“五年一户”政策,要求学区房地址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,需提前确认房屋使用记录随迁子女入学需满足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等基本条件,并准备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居住证、就业证明、子女户口本等材料。拆迁过渡期间,若尚未取得安置房产权证,可凭拆迁协议、租赁备案等证明申请入学,但不同区域要求存在差异很多人不清楚拆迁房是否影响学区认定,或担心人户分离导致统筹分配。这些政策细节往往与区域规定、房屋性质、户口迁移时间等多因素关联,处理不当可能影响入学安排。凡图咨询十多年专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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