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转户是最亲民的落户方式,吸引了大量申请者,但是每年都有不少人因为忽视它的隐形条件而导致申请被驳回,今天就给大家梳理下
居转户落户的三大高频问题,帮您避开落户过程中的问题。 一、居住证办理
居转户是唯一强制要求持有居住证的通道。不少人误以为 “社保缴够年限就行”,却忽略了居住证的“时间锚点”作用 —— 未办理居住证期间缴纳的社保、个税,均不计入有效累计时长 。 建议大家如果想在上海长期发展,不管是不是有落户需求,来上海的第一时间最好就办理居住证,可以直接在 随申办 里面搜索居住证办理,点击“居住证新办”,上传租房合同即可,只要你有 6个月以上上海社保 ,不需要房东备案,不需要居住登记,可以直接办理。 二、社保基数
居转户落户对社保基数也有要求,一般需要满足2倍或者1.3倍才可以落户 1、7年2倍 居住证社保个税满足7年 社保近4年累计36个月满足2倍及以上 社保个税不能有补缴漏缴情况,且合理对应 2、7年1.3倍 居住证社保个税满足7年 有中级职称,且职称在上海人社官方发布的目录中,并从事相应岗位 社保近4年累计36个月满足1.3倍及以上 3、5年3倍 居住证社保个税满足5年 社保近近4年累计36个月满足3倍及以上 三、个税问题 即使满足年限和基数要求,社保与个税缴纳单位不一致、数额不匹配也会直接导致申请失败。以下5类情况需重点警惕: 1、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与派遣机构签订,社保、个税由 派 遣机构缴纳 ,且用工单位与派遣机构均为上海注册企业,提供正规派遣协议,这种情况可以申请
居转户,但是其它方式不认可劳务派遣。 2、总分公司代缴 社保由总部缴纳、个税由上海分公司申报,或反之,需提供 有效证明和分开缴纳的说明 ,可以办理户口。 3、第三方代缴 用工单位与第三方机构签订正式委托协议,且代缴记录显示在上海,可 尝试提交说明 ,但审核通过率较低,建议优先由用工单位直接缴纳。 4、全部代缴 社保在A公司、个税在B公司,且两家单位无关联关系,此类情况直接判定为 “ 无效缴纳 ”,相关年限需从累计时长中扣除。 5、重复缴纳 在上海与外地同时缴纳社保或个税,或在上海多家单位同期缴纳,均属于 “ 重工 ” 行为,存在此类记录者基本会被驳回。 以上就是
居转户落户常见的问题,希望能帮到大家。如果大家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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